关于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采购腹腔镜系统设备一套。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单位委托组织了专家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公示期间内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建议或意见的以书面形式向屏南县医院设备科递交(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并附上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法:0593-3385993
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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